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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济南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8]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于2022年3月8日组织了山东晋控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尾气综合利用碳回收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会议。
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组,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山东晋控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轻安全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审查会。
本次会议圆满结束,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项目情况介绍和安全条件情况汇报,经审查资料,我公司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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